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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7篇

时间:2025-12-23 04:46规章制度

1。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火灾危险程度,将仓库储存物品分为甲、乙、丙、丁、戊等五类。仓库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危险性,提供安全储存的条件、设施,并进行安全管理。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由本单位物资部门负责人负责。

2、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

3、对仓库保管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新职工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物资仓库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物资仓库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隔热、散热措施。

6、仓库内不准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50厘米。

7、库房内禁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规定。

9、物资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执行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实行奖惩,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

2、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制定“谁主管、谁负责、明确责任、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使用人:张青星,库管人:游德祥,监管人:陈立红。

3、采购、领用盐酸要及时办妥登记及相关手续,要保持帐、物相符,必须附有产品安全说明书和防火、灭火、安全储存的注意事项。

4、入库时,必须实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必须在库外进行安全地点进行。验收内容包括:物品的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入库。

5、入库后应定期检查,分类存放。生产部门的领用,必须填写领料单,领料单须经部门负责人、责任人、批准人签字审核后方可出库。

6、贮存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7、盐酸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要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盐酸化学品仓库。

8、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9、入库前均应按送货单入库,并认真对照送货单进行检查是否与送货单一致。出库前均应按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化学物品数量、包装、危险标志。

10、进入盐酸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二、盐酸的使用

1、使用过程中应根据盐酸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2、使用盐酸的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使用、保管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4、使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要按规定处理。

三、泄漏应急处理

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2、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3、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水沟等限制性空间。

4、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和,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5、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脾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三、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海关对保税仓库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并可以随时派员进入保税仓库检查货物的收、付、存情况及有关账册。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司共同对保税仓库加锁或者直接派员驻库监管,公司应当为海关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公司应按海关总署和当地海关的规定对保税仓库进行分类管理及实施年审制度。

公司负责人和保税物流中心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海关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接受海关培训。

公司应当如实填写有关单证、仓库账册,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仓库月度收、付、存情况表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定期以计算机电子数据和书面形式报送主管海关。

保税仓储货物进入公司仓库前,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货物清单及发票,经海关核准后签发“入库核准单”方可进货。

消防库房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1 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5

1)氧气瓶必须专库存放,严禁同爆炸物品、氧化剂、油脂、易燃物混存。

2)库房内采用防爆灯,位置较高的应安装避雷装置。

3)氧气瓶应设置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

4)严禁日光曝晒,严禁滚动、撞击和剧烈震动。

5)库内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防火仓库管理制度 6

1、必须懂得储存物品的性能,危险性和灭火方法,做到分类储存,堆放整齐,留有通道,符合五距要求,不得超过储存量;

2、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擅自动用明火;

3、库内保持干燥、通风防潮、保持整洁;

4、配备消防器材,人人会使用;

仓库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 7

海关对保税仓库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并可以随时派员进入保税仓库检查货物的`收、付、存情况及有关账册。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司共同对保税仓库加锁或者直接派员驻库监管,公司应当为海关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公司应按海关总署和当地海关的规定对保税仓库进行分类管理及实施年审制度。

公司负责人和保税物流中心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海关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接受海关培训。

公司应当如实填写有关单证、仓库账册,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仓库月度收、付、存情况表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定期以计算机电子数据和书面形式报送主管海关。

保税仓储货物进入公司仓库前,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货物清单及发票,经海关核准后签发“入库核准单”方可进货。

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8

1、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内严禁吸烟,不得动用明火。

2、货物堆放要整齐,保持一定的间距,保证通道的畅通。

3、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种类,分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单独设库存放,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4、货物堆放不得过高,过宽,距离电线、灯泡50厘米以上,灯光不得超过60瓦。

5、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库应安装防爆灯,严禁乱拉照明线。

6、保管员应经常检查灯具和电线,发现破损、老化要及时请工程部更换。

7、库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烧饭、取暖。

8、离开库房时,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锁好门,方可离开。

9、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并积极采取扑救措施。

10、爱护消防设备,要经常清洁灭火器材,不得随意挪动、避挡消防器材。

仓库管理如何做好消防安全 9

1、禁止明火(火源)存在;

2、安全用电,防止超负荷、短路、绝缘老化等;

3、对易燃易爆物品严格加强管理

4、按规定配置维护消防设备设施(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通道等);

5、库房外要有消防车通道和有效的防范措施;

6、加强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7、根据仓库的实际情况作以补充完善要求。

仓库防火要注意:

1、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2、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防火仓库管理制度 10

1)库房内严禁吸烟。

2)库房内不准放置火炉、煤油炉、电炉等电器设备。库房非材料人员严禁入内。确因工作需要入内者,

3)严禁将火种带入库房。

4)库房内不准使用60瓦以上的大灯泡及碘钨灯、水银灯等照明设置。

5)库房内化学危险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贮存,并按规定间距堆放。

6)库房内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1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库存物品免受火灾危害,避免损失,依照国家消防法规有关条款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结合本单单位储存物的性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租用,谁负责'的原则,租用人必须全面负责租用仓库的`日常防火安全,杜绝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

二、仓库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及烧焊作业;仓库外烧焊必须申请动火证;

三、仓库内严禁存放危险物品(易燃、易爆、三酸等);

四、未经本公司管理部门同意,禁止在仓库内私自拉电、接电,安装各种电器插座;

五、仓库内货物必须存放整齐,并与照明灯具保持0、8米的水平垂直距离;

六、按照使用仓库面积,租用方应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或co2灭火器);

七、禁止占用仓库通道,堆放物品;

八、禁止在消防设施周边摆放物品。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2

1、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防盗、防火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2、仓库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3、张贴防火警示标志,配足灭火器材。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定期进行电器线路检查。

4、各类商品应按种类规格和性能堆放整齐。

5、仓库防盗设施要严密牢固,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缮。

防火仓库管理制度 13

1、仓库保管必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阳江市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的要求,有关厂长和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仓库进行防火检查,经常对仓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制度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各类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装暗线或金属套管,或硬质塑料管,电源开关应装置在仓库外面,无特殊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线,如确因生产上需要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主管安全的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拉线,但最长使用期不得超过三十天,到期必须拆除。

3、各类仓库必须通风良好,严禁吸烟,不准使用容易造成火警事故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电熨斗、电钟、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不准在库内设置更衣室或更衣箱。

4、各类仓库必须专库专用,严禁混装,非化学品仓库,不准乱堆乱放化学危险品,各类货物应堆放安全整齐,数字清楚,通道畅通,堆物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50公分以上)堆桩保持五距。

5、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懂得防火知识,熟悉所配备灭火器材的性能,掌握灭火方法,决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立即扑救,确保安全。

6、各类仓库应根据不同货物的保管,配足一定数量的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材。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

1、禁止明火(火源)存在;

2、安全用电,防止超负荷、短路、绝缘老化等;

3、对易燃易爆物品严格加强管理

4、按规定配置维护消防设备设施(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通道等);

5、库房外要有消防车通道和有效的防范措施;

6、加强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7、根据仓库的实际情况作以补充完善要求。

仓库防火要注意:

1、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2、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施工现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火源管理

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记,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内严禁吸烟和运用明火。仓库区四周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2、库区如确需临时动用明火作业,必需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仔细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二、电源管理

1、仓库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需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需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修理。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禁止运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爱护装置。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物料必需与灯头保持50厘米以上水平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3、每年定期对电线进行绝缘测试,发觉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担心全因素,必需刚好更新、修理。架空电线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4、库房内不准运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及各种电器设备。

5、库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爱护。每个库房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做到防雨防潮。对灰尘较多的。部位必需运用防尘、防爆灯泡和保险开关,要做到人离电断。

三、安全检查

1、仓库必需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仓库每月、班组每周、岗位每日检查一次。检查重点是电源、火源、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制度执行状况。

2、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逐条探讨,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刚好上报,同时实行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3、仓库必需坚持值班制度和昼夜防火安全巡逻检查制度。值班人员要根据职责,严格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防潮防范措施:

1、由于空气潮湿,因此应依据实际状况少用湿抹布、湿拖把对仓库进行清洁,而应多用干抹布、干拖把。

2、由于空气中的水气遇到微小颗粒易凝聚成水珠,因此应保持货物、地面的清洁,没有较多的灰尘,减小表面水珠形成。

3、库外应进行湿度观测,当库内湿度高出库外湿度6.7%hr以上时应刚好打开通风窗、通风槽等进行换气通风,反之必需紧闭仓库。

4、阴雨天可用布料或麻袋裹装生石灰后放置于库内各处,使室内空气保持干燥。

5、尽量少用薄膜覆盖来防水珠,由于很难做到完全密封,薄膜下面依旧会有大量水气,结成水珠后由于被薄膜覆盖,很难蒸发,极易出现霉质。

6、具有排气扇的仓库应保持风扇开启状态。

7、纸箱货物堆放不行过密,应尽量松散,如太紧密,空气对流会严峻受限,潮湿空气长时间聚集不散极易产生霉质。

8、对于箱装较重货物,应尽可能降低堆放高度,如堆放较高,外箱受潮变软,承重力下降,极易因重压而导致外箱拐角裂开。

9、检查货物时应细致检查货物外箱的封箱胶带,货物表面受潮最先会出现封箱胶带凝聚极细小的水珠,一旦发觉,必需组织员工进行擦拭以及其它除湿措施。

10、货物必需放置地台板上,不行干脆置地堆放,对短时间无法获得地台板的仓库,必需定期翻堆。由于与地面接触的货物因地面水气渗透无法挥发,凝聚成水,时间一长,货物外箱会出现严峻的霉烂。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6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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