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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制度15篇

时间:2025-04-07 19:50规章制度

市场管理制度[热门]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市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场管理制度1

乡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市场运营规则、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维护、商户行为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处理机制以及市场发展策略等方面。

内容概述:

1、市场运营规则:明确市场开放时间、摊位租赁办法、经营许可流程等,确保市场有序运行。

2、食品安全管理:设定食品质量标准,规定进货查验、存储、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措施。

3、环境卫生维护:规定清洁频次、垃圾处理方式,以及市场设施的定期检查与维修。

4、商户行为规范:制定诚信经营准则,禁止欺诈、哄抬物价等不良行为。

5、消费者权益保护:设立投诉渠道,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退换货权利。

6、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公平公正的.调解机制,解决商户与消费者间的争议。

7、市场发展策略:规划市场升级计划,如引入电子商务、提升服务质量等。

市场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天井湖风景区营销工作高效、有序地运作,塑造良好的景区形象,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营销系统的全部部门、人员,是本景区营销业务工作政策及实施标准。营销人员包括营销系统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分为销售人员、营业人员、公关人员、市场调研人员。

第二章营销计划管理规定

第三条依据市场需要和风景区本领,编制营销工作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使营销系统的各项工作在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第四条营销系统各级部门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各项业务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确保营销计划的实现。

第五条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各类业务会议,综合考虑景区内外环境的各方面因素,包括业界进展趋势、同业、市场、客户信息及景区内部情形等,检查并修正营销计划,调整营销策略组合,提高景区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章营销事务管理

第一节营销组织

第六条营销系统各部门的部门职能确定了营销机构的设置,营销人员的岗位描述确定了营销人员工作责任与权力,是营销组织的基础。

第七条营销人员严格依照营销系统的工作程序开展营销业务工作,保证高效、有序地运作,充分发扬团队精神,拓展营销业务。

第八条营销组织随市场及景区环境的变化要不断修正,使之具有更强的适应性,确保营销效率的最大化。

第二节销售事务的管理

第九条市场营销科依据风景区营销计划和营销策略订立并实施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巩固已有市场,全力开拓新市场。

第十条销售计划包括以销售额为主体的预算数值及计划的实施步骤、销售组织、销售政策等。

第十一条定期和不定期探望旅行社,紧密联系,努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二条定期做好各项销售统计和利用工作,对比计划与实绩分析原因,订立防备和矫正措施。

第十三条旅游产品销售价格原则上一经订立,不得任意变动。但依据实在情况规定价格浮动百分比和相应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风景区的财务制度和营销方面的财务规定。

第十五条依照有关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必要时由风景区负责人召集工作会议协商处理多而杂或紧要的工作。

第三节促销、市场调研事务管理

第十六条为塑造天井湖风景区良好形象,增长风景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定期开展公关、广告、促销活动。

第十七条公关活动可采纳多种形式,如新闻发布会、展览会、联谊活动、专题活动等。公关活动、广告的主题应与景区的经营战略相一致。

第十八条景区市场营销处负责促销活动、市场调研活动计划、方案的订立和组织实施。促销渠道重要包括以下几种:广告、销售激励、宣扬与公共关系、直接营销、个人推销。

第十九条有效的检查是保证营销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的必要手段。

第二十条营销人员应遵从行为活动公开,相互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四节营销事务的检查

第二十一条管理人员按外出活动登记表对下属的—切业务活动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科定期检查广告促销计划、销售计划等的完成情况,并适时调整营销计划和营销策略。

第五节营销人员的培训第二十三条为了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扩大营销业绩,必需对营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工作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时间不能与营业高峰冲突,业务人员的培训原则上在岗培训。

第二十五条新进业务人员的教育训练:谙习旅游产品生产、包装情况,对旅游产品有所了解,然后由有关部门培训下列课程:

(一)关于风景区的学问。包括风景区的经营方针、整体营销策略和风景区组织所处市场定位,风景区人事规章制度等。

(二)关于产品的学问。包括产品种类及其特性等。

(三)市场有关学问。包括市场环境、销售范围、市场情形、本风景区产品的行销概况。

(四)关于市场营销各项经济法规和风景区营销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老业务人员的培训应长期开展,不断提高业务素养。

第二十七条市场营销处依据风景区营销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现代营销要求提出培训需求,经风景区负责人批准后,由市场营销科和办公室共同协商布置营销人员的培训。

(一)内部培训:

选择业绩优秀的人员作为培训师,利用每月营销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培训,重要内容为营销专业学问和实践阅历。

(二)外部培训。

选派营销骨干到先进的各类风景区集中学习现代营销学问,提高风景区整体营销实力。可依据产品开发的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第二十八条培训结果办公室负责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员外出培训结束后,须向办公室交接学习资料,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编写教案,培训有关人员。

第四章营销人员行为准则

第三十条认真学习并充分理解风景区的营销战略和策略,积极贯彻执行并适时反馈真实信息。

第三十一条严格遵守风景区利益第一的原则,坚决维扩风景区整体利益。

第三十二条自发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包括社交礼仪、道德修养、人生观等,树立良好的营销形象。

第三十三条认真了解风景区产品学问,找准产品、服务的市场定位,采纳适当的营销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十四条适时上交完整业务记录、客户档案、合同等资料。

第三十五条保守商业隐秘。

第五章天井湖风景区票务管理方法

第三十六条票务管理原则

(一)票券是有价证券,是天井湖风景区经济活动的紧要凭证,票务工作是风天井湖景区管理的紧要方面,因此必需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制度化、规范化。

(二)天井湖风景区票券从设计、印制、保管、发放、使用到财务管理,各环节要建立各负其责、相互监督、便利使用、安全有序的工作机制。

(三)实行票、款分开,管用分别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票务管理体制

(一)一名重要领导分工负责票务工作。

(二)生产科主管本风景区的票务管理工作,并受主管风景区领导的直接领导。

(三)指定专职票务管理人员。票务管理人员的职责是:票券的设计与印制,票券的保管与发放,票券使用中的检查与监督。

(四)依据实在情况,配备相应的售票员与验票员。售票员与验票员应分开设立。

第三十八条票券设计与印制

(一)票券的式样

票券的式样由主票、副券、存根构成存根联的内容应遵奉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主票的设计图案应与风景区景观和活动内容相协调,票面须标明票名、编号、金额、人数、使用期限、副券、存根等。字型用色要讲究艺术效果,以利游人留存纪念。

(二)票券印制

1、风景区门票应交付指定承印企业印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铜陵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

2、对已经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各项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变动。如需调整或新添售票项目时,必需按程序报批。

3、印制各种票券必需与印刷厂家签订合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批准。

4、票券上加印广告的,广告图案要设计美观,不能喧宾夺主,影响票券的正常使用。广告内容应与风景区氛围相协调,不得有宣扬封建迷信、烟、酒、黄色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票券的保管与发放

(一)设立票券专库,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腐、防潮等条件。各种票券在库内应分类上架,码放清楚、整齐。

(二)各种票券要按明细类别建立总帐、分类帐,并按领票人员分别建立明细帐。票券入、出库及交款结帐要单据齐全,帐实相符。

(三)各种票券的启用、停用必需登记造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签字批准。

(四)对废旧票进行销毁、重新启用或改做赠票以及他用的,必需登记造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签字批准。销毁票证应由两个部门监销签名。

(五)票券发放应削减环节或层次,由票券专管人员直接受理每个售票员领票单,售票员依据需要填写领票单直接向票库领票。领票单一式三联:票管员、财务、售票员各一联。财务处应依据领票单定期核查。

(六)售票员按售票日填写售票交款单(三联)到财务处交款,财务处收款后在售票交款单上加盖名章及收款公章,并留一联入帐,售票员留存根一联备查,另一联交票管员作为销票依据。

(七)每售票日各售票处(点)的票款除按规定留存找零现金外,其余均应送交财务处。留存找零现金以及尚未出售的各种票券,均应存放于保险柜内,并设专职人员值班。

第四十条票券使用中的管理

(一)严格依照芜湖市物价局《风景区景点明码标价试行规定》,在各售票窗口明码标价。

(二)售票员唱收唱付,票款当面点清。

(三)售票按不同岗位分别限定出错率要求。长短款要据实登记,长款上交,短款自补。大额错款,须立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严禁出售回笼票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验票员须当节人面即验即撕,一律不准保留全票。

(六)风景区办公室、财务科、生产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票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四十一条签单的管理

(一)有旅行社组织的大型旅游团体入风景区,天井湖风景区可接受旅行社的签单,在接受签单前必需与旅行社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旅行社必需持有旅游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信誉不好的旅行社,应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的旅行社组织团体入景区,须在景点检票窗口签单换取入门凭据(即团体入门券)。该项凭据由售票员直接向票管员领取,领票单一式三联,票务管理员、财务、售票员各一联。

(三)旅行社的签单必需与合同票样相符,售票员验明接收后,将入门券交与旅行社,由验票员点清人数、撕券后放行入景区;存根联与旅行社的签单一同交票管员。票管员按券号查收,每月清算。清算结果经财务处核准后,在存根联上加盖名章及公章,存根联于领票单一起留存备查。财务处每月(或按合同规定期限)持签单与旅行社结款。

(四)其他

1、风景区各景点一律凭有效票证入内,杜绝偷漏票。禁止机动车辆、电瓶车入景区。

2、旅游团队到风景区内饭店就餐,凭风景区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入景区单入园,单上注明人数,出景区时加盖餐厅业务章,每月风景区与餐厅核对、结算。

3、非购票人入景区,一律凭介绍信、工作证或风景区制发的入门证入景区。经允许入景区的车辆须在风景区门口填写联系卡,由所联系的业务单位在联系卡上盖章(或签字),出景区时验卡。

4、特别人群(如儿童、老人、军人、残疾人等)入景区,门票一律依照相关文件的减免优惠政策办理。

5、禁止使用涂改、伪造、过期或他人票证入景区。使用涂改、伪造票证者,没收票证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冒用他人票证者,暂扣票证,并予以批判教育,若票证本人索取,问明原因:属丢失被他人捡取冒用的.,票证发还本人属借票证予以没收;属租与他人冒用的,没收票证。

名词解释:

①风景区票券:本风景区赏园和动物园的门票,以及风景区附属的游乐、文化娱乐场点使用的各种票据。

②售票日:一日收款截止时至次日收款截止前为一售票日。

③非购票人:指驻景区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种到风景区管理部门办理公务者。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9

第一条:在市场营销活动中,应坚固树立“以用户为中心、以技术为先导、重视公司信誉”的观念,维护公司形象,向用户供给高新技术及产品,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充足用户要求。

第二条:公司的市场营销体系

1.公司的市场营销部由:总监,渠道,市场推广构成。

2.重要负责公司的市场营销活动的组织、管理及实在实施。

第三条:市场营销活动的引导思想

1.公司的市场营销活动应立足于杭州并加大拓展泛娱乐行业以及外新领域的开发力度,不断扩大公司的营销范围,加强公司的市场竞争本领。

2.规模较大的项目以及对公司的进展产生重点影响的项目,在营销总监的领导下,由市场营销部负责召集有关事业部的人员进行项目的跟踪、洽谈及合同的签定。其余项目渠道与市场推广相关人员可自行组织营销活动。

3.应避开同一项目多头经营,如发生冲突,要依照从公司整体利益考虑的原则由市场营销部进行统一协调。

4.在市场营销活动中,各级营销部门及营销人员应高度重视市场调研工作,为公司新产品的开发供给依据。

第四条:公司市场营销部的职责

1.负责规模较大、跨事业部项目及对公司进展产生重点影响项目的跟踪、洽谈及合同的签订并负责这类项目的组织实施、内外协调及催款工作。

2.订立公司的营销计划,协调公司内部市场营销活动。

3.订立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负责日常营销活动的管理,包括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客户管理、对营销人员的管理、催款管理及登记工作等。

≤.com≥4.负责组织并供给如下服务:

(1)广告服务:包括协调广告媒体的使用时间和品种,订立广告计划,对广告经费进行测算等。

(2)宣扬服务:宣扬公司形象,有针对性地参加各类展览会,订立公司产品样本,宣扬材料,礼品等。订立公司标识使用规范。

(3)市场讨论服务:对市场进行调研。 (4)客户接待服务:客户接待事务。 第六条:市场营销人员岗位责任

1.参加市场调研和市场需求推测工作,搜集市场信息

2.应明确了解公司的整体目标,一切活动应围绕公司的整体目标进行。

3.应利用一切机会宣扬和维护公司形象。

4.应谙习业务范围,把握所经营项目或产品的价格政策及报价体系并严守隐秘。

5.负责合同的报价,商务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及合同签订工作。 6.在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7.负责对所签合同的进度、质量、成本进行监督并负责合同款项的收回

8.注意市场信息的收集、跟踪并适时有效地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认真分析提出建议以提高我方的竞争本领。

9.做好客户接待工作,与客户保持良好联系,不断扩大公司的客户群体。

10.负责事业部的合同管理。服从公司的统一经营调度。参加公司组织的对外宣扬工作以及公司产品样本和宣扬资料的制作。

第七条:市场信息管理

1.各级营销部门及营销人员应注意市场信息的收集,市场营销部获得的市场信息应适时反馈给有关事业部,市场营销人员对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提出处理建议,组织布置市场营销活动及市场信息的跟踪,对每一个信息应订立跟踪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市场营销人员之间要常常相互通报市场信息以便对信息的变化作出适时反应。

2.市场营销部及各事业部之间要加强信息的横向交流,市场营销人员要渐渐做到谙习全公司的业务范围。

第九条:报价体系

由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订立公司的价格政策及建立健全报价体系。

第十条:客户服务

公司市场营销部及各事业部市场部要作好客户接待工作,建立客户回访制度,认真听取客户看法,建立客户档案,扩大客户群体。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市场营销部。

市场管理制度3

房产经纪公司关于《每日业务量统计表》及相关市场信息流上报的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xx房地产经纪公司市场部每日上报公司的各项销售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现做出如下规定:

一、销售人员当天下班前填写《销售人员日工作表》,并于次日上午9:10之前交销售主管。

二、 值晚班的销售主管必须于当天填好《每日业务量统计表》(以下简称《报表》),并于下班前交予市场部;没有值晚班的销售主管必须在第二天上午9:05之前将《报表》交与市场部,如未能按规定时间交表,惩罚如下:

1、交《报表》时间在9:05-9:20之间罚款10元;

2、交《报表》时间在9:20-9:30之间罚款50元;

3、交《报表》时间在9:30-9:40之间罚款100元;

4、交《报表》时间在9:40之后除罚款150元外,计违纪过失一次,并上报公司。

由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及销售部经理共同严格监督每日销售数据的上报时间及准确度。填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交表时间,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与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及时取得联系,以协调业务数据的上报工作。

三、 销售主管必须按照《报表》中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好每一项业务数据(包括组别、日期、来电来访途径、客户资料及签约的相关数据),不得出现错误、漏填的现象。如发现数据有误,将处于每处错误50元罚款;在一个月中连续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错误者,将以违纪过失论处,并上报公司。

四、销售主管应尽最大可能弄清客户资料以供《报表》中填写需要,须照实填写,不得提供虚假数据。如发现销售主管在能力所及范围内填写的客户资料有不详尽、不到位的地方,从而导致上报公司的报告出现不准确、不属实的地方,将处于填表人每处错误50元罚款。

五、如在《报表》中发现错误,填表失误人必须于当天交纳罚款至销售部秘书,此款额累计做为销售部公共基金,并且失误者必须于当天到市场部签字备案,以做记录。

六、《报表》必须于每日10:00之前传真至公司,凡未能执行属市场部工作人员之责任,将处于市场部相关负责人100元罚款。

七、对于公司要求收集的业务数据及市场情报,如阶段性促销情况,媒体推广效果,客户反映情况,客户调查问卷(敏感性、偏好、习惯等)市场调查问卷等与营销工作密切相关的`各项数据提供工作,销售部应给予大力支持。要求销售人员提供的资料及时详实可靠,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或提供虚假情报,如遇发现作假者,经察实无误,将予以罚款100元及违纪过失一次,并上报公司。

八、销售部公共基金的使用必须用于如下途径:

(1)对考勤纪律遵守良好的销售人员进行奖励。

(2)对业绩优良的销售人员进行奖励。

具体评判标准由销售部制定。

市场管理制度4

为维护便民市场整体形象,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场环境,特制定东兴市场管理制度。

一、凡在市场经营人员必须遵守市场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市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商户应每月5号之前将本月设施费交到市场办公室,逾期不交从次日开始50元/天收取违约金。

三、不倚门售货,不允许随意张贴广告、手写牌。

四、随时保持店内外卫生整洁,店外以通道中线为界。不允许在窗内外悬挂(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店、厅内吸烟。看管好自家小孩不得在厅内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

五、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的'各项规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服从市场主办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与监督。按照索证索票制度,向供货商索取相关材料建档备案,每次上货后24小时之内登记台账。

六、遵守诚信经营原则,自觉依法经营,证照齐全 ,亮证亮照经营。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不销售“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失效、变质食品;不销售侵权商品;不缺斤少两。

七、不得在店内饲养宠物。

八、严格遵守市场消防制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明火。不允许在门店内做饭、住宿,禁止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热的快。

九、将自行车自觉停放在厅外。爱护场内设施,凡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每违反一次市场将给予每项收取50元违约金的处罚,还将利用广播点名批评,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市场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月薪原则

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月薪构成(建议分类: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住房、工龄》/奖金《全勤奖、年终双薪、年终奖金》/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

员工月薪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 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 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 月薪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 月薪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 月薪支付日

1、月薪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 月薪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月薪中扣除。

第二章 工资等级标准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条 初任工资

1、 新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月薪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

2、非应届毕业生,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的职务,来公司以前的工作经历、能力、工龄(相关岗位工龄)等因素后确定。

第二条 职务工资

中心工资按职务分四个层次九个等,每等有五个级,等级标准如下:

第三条 上表工资不包括补贴及奖金

第四条 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支给工资额

销售部分

第一条 中心根据各销售员的销售能力、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首先由销售经理考核,再呈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级:有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

三级: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

第二条 销售人员月薪由基本工资(具体多少要列出来)+绩效工资+提成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 月薪的支付时间和方法(见 )

第三章 岗位工资定级、转岗与调薪

第一条 公司视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提薪,原则上若无特别需要时,则不会监时提薪。以下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1) 因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的工资定级;

2) 因工作变动试用期后工资调整的;

3) 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批准的。

第二条 提薪可分为二类:晋升提薪、年终提薪

第三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按该岗位工资的最低工资起薪,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执行该岗位工资的上一档或二档工资,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需要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主管部门上交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定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 岗位异动动人员,由现部门提交有调动原因及原部门签署意见的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核汇总。调动核准程序按()文件灰顶执行。

第六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月薪格:

1、 录用不满一年;

2、 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45天以上者;

3、 该年度受惩戒处分者;

4、 正在提退职(含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申请者;

5、 其他经人事行政科评定认为不具备提月薪格者。

第四条 提薪标准

第四章 月薪保密管理

第一条 本中心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月薪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月薪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月薪,不评论他人月薪,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第三条 各级人员的月薪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月薪,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月薪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

3、吐露本身月薪或评论他人月薪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 月薪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

市场管理制度6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经公司研究讨论,为对市场营销部费用进行管理,公司制定市场营销部费用管理制度。

一、管理构架

目前公司的营销体系层级包括副总裁,总经理,高级经理三个级别。

二、费用管理制度

1、市场经营部管理费用实行总体限额控制。市场经营部当年的管理费用限额为总合同额的百分之一,其中副总裁的额度是所负责团队总合同额的百分之零点五,总经理的额度是百分之零点五。

2、市场经营部管理费用包括:副总裁为本部门员工具体项目所产生的营销费用,副总裁为本部门的整体业务开发而产生的费用,本部门没有业绩而被辞退或自动离职的员工所产生的一切营销费用。

3、营销部门的总体费用如果超过限额,超过部分从副总裁以及总经理的'业绩提成中扣除。

4、如果发生费用超额需扣除业绩提成,先从营销提成中扣除其所负责员工的应扣费用,如果总经理的业绩提成不足以抵扣费用,则从副总裁的提成中进行扣除。

5、总经理、高级经理在进行日常营销费用报销时,只允许报销餐费、差旅费,其它费用不予以报销,并且这些费用在提成中扣回。如因业务需要发生以上费用,高级经理需与其直接的总经理汇报请示,总经理需与其直接的主管副总裁汇报请示,否则不予报销。

6、每一个自然年的年底进行市场经营部的费用清算。如发生费用超额的情况,则在下一个年度提成进行扣除。

7、本规定自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起执行。

市场管理制度7

为了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管理,确保本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市场管理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面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市场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未经许可擅自转租者,转租无效,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5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违者由市场所暂存其货物,并收取违约金10-100元和1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违者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20-1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剩余租金不退。

5、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改1-7天。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100-2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所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所将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二、食品安全管理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市场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对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门面房)确定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者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停业整改,情节严重者报工商、卫生部门处理并收回摊位(门面房)。

5、蔬菜经营业户应自觉接受卫生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未经检测擅自入市经营的,市场所除责令其检测外,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对检测有问题的蔬菜,市场所有权进行暂存、销毁处理。

三、卫生管理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5-20元。

2、业户经营产生的垃圾必须装袋,交易结束时将垃圾投放于指定地点或自行带走,违者除责令消除外,每次收取违约金5-20元。

3、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20元。

四、治安消防管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门市房必须配备合格的(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并收取违约金50-200元。

5、市场内严禁烤火、焚烧物品,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1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需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业户。

市场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为明确市场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与市场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科(室)所和人员都负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按照逐级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网络化管理的要求,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中心领导班子各成员按工作分工负责所联系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落实。

消防科为中心消防工作职能管理部门。

各市场管理所所长是本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该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 中心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需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组织安排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实施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市场管理所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三)负责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四)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各市场管理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任务。

第六条 中心消防科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中心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职责:

(一)在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领导和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下,对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二)制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一般性违章行为,督促有关市场及时整改各种火险隐患。

(三)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其防火安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

(四)负责对员工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安全常识的普及工作。

(五)负责对各市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以及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中心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维修与配置工作。

(六)负责向阳市场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操作、养护,确保其功能正常;负责向阳新市场消防监控室的日常值班,做好向阳各市场夜间消防值班人员的督导检查。

(七)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详实了解掌握中心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分布等情况。

(八)定期向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事项。

(九)积极协助上级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遇有火情应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关对重特大火灾的扑救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七条 中心基建科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在市场建设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设计、安装规范要求,搞好市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安装、调试。

(二)参与中心对各市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指导各市场管理所正确使用市场消防设施、器材。

(四)根据中心领导安排和各市场要求,及时检查、维修市场消防设施、器材,保证市场消防设施的安全。

(五)参与市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市场消防安全隐患。

(六)参与市场内火灾扑救、事故调查。

(七)参与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八)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八条 中心市场管理科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参与中心市场消防安全检查,纠正市场消防安全隐患。

(二)参与中心对各市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参与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四)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九条 公安市场派出所市场消防安全职责。

(一)负责市场安全保卫和夜间看护,加强对治安员和夜间看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和纠正市场内火灾隐患。

(二)独立或会同有关科室进行市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三)参与市场内火灾扑救、事故调查,维护灭火现场秩序。

(四)搞好市场消防安全设施损坏、被盗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十条 中心办公室的市场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时完成中心消防安全文件制发工作。

(二)做好中心消防安全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三)搞好中心消防安全档案整理。

(四)参与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五)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十一条 各市场主要负责人为本市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在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制定市场内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市场消防安全档案。

(二)根据各市场的特点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区,明确各责任区市场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负责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四)结合各市场特点,定期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和灭火技术的培训,不断增强市场管理人员和市场内经营业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解决。

(六)管理好市场内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重要设施要定期组织维修、检验,确保完好有效。

(七)制定市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演练。

(八)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会同有关单位搞好火灾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 市场管理人员负责分工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了解本市场的火灾特点,熟悉市场内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整个市场经营区域划分、安全出口位置、重点防火部位、电器线路走向和控制开关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等基本情况。

(二)搞好本责任区内经营业户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三)保护好责任区内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市场安全运营。

(四)搞好责任区内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火灾和安全事故隐患,并做好巡查记录,对本人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专(兼)职消防安全负责人或市场负责人。

(五)掌握简易灭火设施的使用方法;(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及时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六)参与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

(七)市场消防安全负责人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 电工、夜间看护员、卫生保洁员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也要按照岗位特点,负责做好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由各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

第十四条 市场经营人员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的各类经营人员,必须接受市场主办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遵守市场消防安全观管理制度,并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市场经营人员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义务,掌握与所在市场相适应的消防、逃生知识与技能。

(三)各市场摊位应根据经营特点,在市场管理所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机具,并掌握其正确使用方法。

(四)工业品市场等消防重点场所要建立市场经营业户档案,及时了解市场经营人员变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五条 市场经营商品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严禁经营烟花、爆竹。

(二)工业品市场内严禁经营酒精、油漆、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经营摩丝、打火机等特殊业户要限制存货数量,并建立专门档案进行重点管理。

第十六条 市场装修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严禁私搭乱建。市场管理所统一进行的市场间隔应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二)市场装修严禁遮挡、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和用电设施、设备。

(三)室内市场装修必须报经市场管理所批准,填写装修审批表,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装修改造结束要经市场管理人员验收,验收人员要在验收资料上签字。对有可能涉及到用电、消防设施改动的装修,市场管理人员要注意加强现场监督,发现违反市场消防安全规定之处,要立即改正。

(四)市场业户装修审批表、施工方案等资料要存入消防档案,长期保存。

第十七条 市场用火管理规定。

(一)市场生活区和经营区必须分开。工业品市场和全封闭式市场内严禁住宿,其他市场内住宿房内要进行重点管理。

(二)市场内严禁在经营区内或仓库使用明火。市场营业期间在现场禁止动火。

(三)市场内严禁使用电、气焊。确因工作需要动用电、气焊的必须经市场消防责任人批准,备好灭火器,对周围现场进行清理并有市场管理人员现场监督,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要向市场消防责任人报告有关施工情况。

(四)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

(五)工业品市场严禁吸烟。市场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禁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 市场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一)市场供电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改造要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二)市场新建工程竣工后有关供配电图纸在中心存档的同时要为市场管理所存复印件。市场用电线路改动后要及时绘制竣工图纸存档备查。

(三)市场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消防用电要分开。有条件的市场经营用电和夜间看护照明用电要分开,市场闭市后要关闭经营电源。

(四)市场要配备专(兼)职电工负责市场用电管理,并要明确其职责,配备必要的工具,为工作开展提供良好条件。

(五)市场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照明灯(60w以上的白炽灯)和电炉、“小太阳”、“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空调安装要经市场管理所批准,防止超负荷用电。

(六)市场内严禁私自拉接临时用电线路。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更换电气设备。市场房屋和经营设施装修改造时要保护好市场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

(七)市场管理所要定期对供电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修,防止线路老化和带故障设施、设备运行,及时消除用电隐患。用电大户、容易出现非正常用电的部位要进行重点巡查。

(八)各市场要建立供电设施设备档案,详细记录市场安全用电情况。

第十九条 市场疏散通道管理规定。

市场内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市场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市场疏散通道。

(二)在消防卷帘下严禁堆积杂物。

(三)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五)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条 市场安全巡查规定。

(一)市场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装修有无违章情况。

2、禁烟市场有无吸烟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工业品市场在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市场可以根据需要防火巡查频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安全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四)坚持做好每日交接制度,及时将当日检查情况同夜间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并填写《消防检查日报表》。

(五)市场管理人员在巡查时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第二十一条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一)市场消防设施是指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疏散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逃生器具、消防广播等专门用于防火、火灾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的设施、器材。

(二)市场设计、建设(包括改建、扩建)时要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做到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中心重要消防设施设备由消防科负责登记。各市场管理所要建立本市场的消防设施设备档案,详细登记消防设施设备的类别、型号、数量、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并确定专人负责保管。

(四)各市场要根据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特点,正确使用、保管、维修、养护消防实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其中灭火器要根据《规范》要求定期检修、充粉。消防报警、消防喷淋等重要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规范进行。

(五)消防管理人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经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六)市场内严禁将公共消火栓圈入摊位内。严禁遮挡、私自拆卸、损毁消防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等建筑消防设施。

第二十二条 市场安全隐患整改规定。

(一)各市场要定期检查市场经营设施,全面排查本市场内的安全隐患。

(二)市场管理所发现安全隐患后应立即整改,对整改有难度的要制定出整改方案和应急安全防范措施。受财力所限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中心报告。

(三)中心建立市场安全隐患月度报告制度。各市场管理所要按要求报送本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对各市场管理所提报的安全隐患,中心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报送消防管理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消防科、基建科和有关市场管理所按中心负责人批示抓好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中心消防管理人要跟踪督导。

第二十三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管理。

(一)各市场应根据本市场的实际,参照《青岛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规范》等规范要求制定本市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要经各市场消防责任人批准实施并报送消防科备案。向阳市场等重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应急预案按要经中心消防管理人批准。

(四)《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制定后应组织全员学习并定期演练。一般市场每12个月至少演练一次,工业品市场每6个月至少演练一次。通过演练,使市场管理人员、市场经营者熟练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的方式、方法。

(五)《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应定期修订。市场消防责任人变更和市场管理、市场经营人员变更时要及时组织学习、演练。

第二十四条 消防安全制度建设。

(一)各市场应根据本市场实际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二)各市场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确保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

(三)各市场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定期修订。

(四)各市场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要送消防科备案。重点市场和重要岗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经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市场值班规定。

(一)中心所有设有经营房屋和经营设施的市场要全部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各市场应科学安排值班人员,在市场开市到闭市前时间内,必须始终有管理人员在岗,确保市场突发情况得到及时处置。

(二)常规时间段的市场工作人员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责,特殊时间段的值班人员重点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紧急事件,做好联络沟通和值班记录。

(三)星期天、节假日等消防安全重点管理时间段,市场负责人要坚持带班。市场主要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值班期间发生重大事件,值班人员在采取紧急有效措施的同时,要及时报告所负责人,必要时要报中心办公室和中心负责人。

(五)消防监控室等重要岗位要保持24小时双岗值班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第二十六条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

(一)市场发现火警、火灾时,要按预案处置的同时,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报告。

(二)对发生的火警和火灾要及时填写值班记录和报表。

(三)对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各市场分管负责人负责调查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对重大、特大火灾事故,要保护好火灾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搞好火灾现场责任认定。

(四)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就发生火灾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善后工作处理情况做好总结,并分类归档。

第二十七条 消防安全培训规定。

(一)中心定期组织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二)各市场管理所负责对本市场员工和市场经营业户的培训。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经营业户、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四)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为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特殊岗位消防安全疑难问题处置能力,在消防科、向阳市场监控室和有关重点场所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技术岗位。

第二十八条 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一)各市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其具体内容包括本市场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本市场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且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二)各市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和文件资料。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和文件资料,灭火器材与义务消防队员等情况,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书面资料。

(三)中心消防档案由办公室会同消防科整理、保管。

第二十九条 消防安全考核奖惩规定。

(一)为切实增强各市场消防负责人的责任,中心与各市场管理所每年年初签定一次《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二)对各市场管理所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情况,中心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每年至少四次)。未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内容的市场管理所不能评为年度综合先进。

(三)对在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所)和个人,由中心予以表彰及奖励。

(四)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因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经济惩处(扣除奖金、补助和工资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或辞退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市场管理制度9

一、本规定中的货运车辆是指在物业公司注册,为使用人及消费者提供货运服务的营运车辆(使用人自用车除外)。

二、****大市场三期内货运车辆由物业公司采取收费管理的'办法进行统一管理。

三、所有货运车辆必须先到物业公司市场管理部进行登记并缴纳500元保证金后方可在大市场三期开展货运服务。

四、每辆车每月管理费暂定为100-200元,每月5号前缴纳。

五、场内货运车辆,由物业公司统一办理出入证。

六、场内货运车辆,必须服从****大市场三期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在指定地点停靠。

七、货运收费标准由车主同客户协商决定,严禁欺客、宰客、抢客等行为。

八、货运车主须文明经营、热情服务、不得野蛮操作。造成货主、顾客损失的必须予以赔偿。

九、进入****大市场三期的货运车辆必须先办理车辆保险手续。

十、货运车主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物业公司有权扣除保证金,禁止该车进入市场营运。

十一、物业公司只负责货运车辆登记与监督,有关营运及车主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车主自行负责,具体业务和责任与物业公司无关。

市场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对农兽渔药市场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农药,其生产企业及经营者应当将其生产和销售的农药送到市农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从事兽药经营的,由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等规定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第二条各类农兽渔药必须做到产品来路清楚,标签明确,内容真实,成份达标,经登记备案或许可后,方可在我市境内销售。

第三条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从事农药生产、销售活动,应填写《市农药登记准入备案申请表》。

农药生产企业及经营者在填写《市农药准入登记备案申请表》时,应当由生产企业或经营者主要负责人签署产品质量承诺声明并加盖印章。

第四条市农业主管部门接到农药生产企业及经营者的申请和有关资料后,组织质量评审组进行审核。

第五条市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时如果发现样品中含有违禁成份和未在标签上标明的成份,不得注册备案。对评审不合格的,签发评审不合格通知;对现场评审和样品检验合格的,予以备案,发放《市农药准入备案通知书》,并予以公布。

第六条农药准入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

第七条市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准入登记备案和经营许可的农兽药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产品原料、辅料和成品的质量状况及出厂检验等情况;

(二)产品中是否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违禁成份和未在标签上标明的成份;

(三)产品原料、配方是否有变化。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取消其登记备案资格或经营许可:

(一)企业由于原料、生产、加工、储存内部管理等原因,致使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企业隐瞒产品安全质量问题事实真相,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借用、冒用、转让、涂改、伪造《市农药准入备案通知书》或《兽药经营许可证》的。

被取消备案资格或经营许可的农兽药产品,其生产或经营者自收到取消通知书或经营许可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提出申请。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药产品备案资格自动失效:

(一)企业的名称、法人代表、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后30日内未申请变更的;

(二)配方改变,没有申请备案的;

(三)逾期未申请换证复查的。

第十条对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假、劣兽药及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包括改变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等行为,由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5月6日。

市场管理制度11

岗位职责

1、直接上级:项目经理。

2、做好各种质量信息的`记录、反馈。

3、对日常工作自检和互检,做好标识。

4、电梯工必须准点上班,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工作牌,仪表端庄,精神饱满,随叫随到,热情为业主排忧解难。

5、自觉遵守管理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思想集中不闲聊、不抽烟,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酒后上岗。

6、班时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修旧利废,节能降耗,维修中不浪费材料,努力降低维修成本。

7、讲文明,以礼待人,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经营者及业主提供优良服务,经营者及业主投诉要立即处理,重大问题要向上级汇报。

市场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活跃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x市行政区域文化市场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消费者,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文化市场管理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依法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开展健康有益的经营活动,禁止和取缔内容反动、腐朽、淫秽、渲染暴力、宣扬封建迷信以及赌博等非法经营活动。

对净化、繁荣文化市场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条例所称文化市场经营活动,是指主营或者兼营下列业务:

(一)营业性演出;

(二)从事歌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等歌舞娱乐经营活动和电子游艺厅、台球室、保龄球室及综合性游艺经营活动;

(三)电影拷贝的发行、放映;

(四)图书报刊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出租;

(五)音像制品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播映;

(六)美术、书法、摄影、雕塑等艺术品的收售、展销、拍卖;

(七)营业性文化艺术培训;

(八)其他文化经营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管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图书报刊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出租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音像制品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播映和电视剧(片)交易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并监督执行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制定管理措施;

(三)按权限审批文化经营项目;

(四)检查、处理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文化经营场所治安、消防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文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确认其经营资格,进行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税务、物价、环保、卫生、交通、旅游、城建、海关、邮政通信等部门,应当协助文化市场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共同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九条文化市场管理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x市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县(市)区的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文化市场的经营活动,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在取得《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物价收费许可证》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文化市场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文化市场经营项目的开办条件和程序。对符合开办条件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审核手续,并核发经营许可证;对不予核发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第十二条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应当主动出示河北省人民政府统一核发的执法证件。实施处罚的,应当出具处罚决定书和财政部门监制的罚没收据;收取费用的,应当持有物价部门核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并开具收费票据。

第三章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经营者对无有效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的人员和无证人员的检查,有权拒绝、举报;对因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要求赔偿。

第十四条经营者对文化市场管理部门逾期不予核发许可证件或者不予答复以及违法收费、集资的行为,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守法经营,接受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并依法缴纳税、费。

第十六条经营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用色情方式服务或者以此招揽、陪随顾客;

(二)不得利用演出、播映和电子游艺从事内容反动、腐朽、淫秽、渲染暴力、宣扬封建迷信和有损身心健康以及赌博活动;

(三)不得允许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禁止中小学生进入电子游艺场所和观看少儿不宜电影及录像片;

(四)不得在文化娱乐场所出售酒精含量超过38度的饮品;

(五)不得在文化娱乐场所聘用无演出许可证的乐队或者表演人员;

(六)经营场所售票数和入场人数不得超过标准数额;

(七)不得举办核准登记项目之外的文化经营活动;

(八)经营服务项目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敲诈勒索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九)不得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出租国家禁止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

(十)文化经营活动的广告、海报,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以色情、暴力的文字、画面等形式招揽观众;

(十一)不得擅自转包或转租他人经营;

(十二)保持和维护经营场所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消费者因经营者违法经营行为致使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向文化市场有关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并告知处理结果。

第十八条消费者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不得酗酒、赌博、索求或接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含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入场。

妨碍合法经营的,经营者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并予以劝诫、制止、举报。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查处。

第四章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管理

第十九条文化娱乐场所的建设,应当符合发展规划,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不同层次的需求。

第二十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歌厅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舞厅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卡拉ok厅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设包厢的卡拉ok总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每个包厢面积不得少于6平方米,并有透明门窗;

(二)舞厅亮度不得低于4勒克司,歌厅、卡拉ok厅亮度不得低于6勒克司,包厢亮度不得低于3勒克司;

(三)歌舞娱乐场所扩声系统正常使用在96分贝以下,场外噪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四)灯光、音响技术符合国家及文化部行业标准;

(五)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并备有应急照明设施和两个以上保持畅通、红灯显示的出口通道,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六)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时间不得超过零点,节假日不得超过次日凌晨一点;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营业性游艺场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电子游艺厅经营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每台游艺机占地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台球室经营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球台间距不得少于1.5米,其他游乐场所面积必须符合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场内声响不得超过70分贝,场外声响不得超过60分贝;

(三)电子游艺厅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外,露天台球距民宅100米以外;

(四)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具有两个以上疏通道,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五)不得设置角子机、苹果拼盘机或者其他赌博性游艺机,不得使用带有反动、淫秽、封建迷信、恐怖等内容及其它未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电子游艺机电路板;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申请开办营业性歌舞娱乐、游艺场所的,必须报经开办地的市或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在本市进行营业性演出活动(含义演)的外埠演出团体,必须持本年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经演出地的市或县(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演出。

设立营业性表演团体,必须向市或县(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演出许可证。

在文化娱乐场所从事表演的个人,必须向演出地的市或县(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表演许可证。

组织大型临时性演出活动,必须报经演出地的市或县(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十四条各级电影公司负责电影拷贝的发行工作,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电影拷贝。

电影放映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从所在地的市或县(市)电影公司租赁、购进电影拷贝。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擅自复制电影拷贝进行营业性放映活动。

第二十五条开办电影放映场所,由当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放映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个人进行美术、书法、摄影、雕塑作品、美术装璜经营活动,必须报经当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经营许可证;进行收售、展销、拍卖的,必须报经当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十七条举办营业性文化艺术培训,必须报经当地县(市)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方可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社会力量办学审批手续。

第五章图书报刊管理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新闻出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经营图书、报刊的发行业务。

第二十九条设立书刊二级批发业务经营单位,必须经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报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书刊二级批发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条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图书报刊零售和出租业务,必须经所在地县(市)区新闻出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报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书刊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季节性零售挂历、年历画、年画、贺卡,必须到所在地县(市)区新闻出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销售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图书报刊发行单位在经营场所以外举办图书报刊展销活动,必须报经市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三条批发单位批发书刊,必须经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验同意后方可发行;从本市运往外地的书刊,必须取得市、县(市)新闻出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放行证明后,方可发货。

第三十四条包销类、教材类、内部发行类、进口类图书报刊的发行以及古籍图书的'回收与再销售,由新华书店、古籍书店负责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第三十五条书刊批发经营单位批发图书时,必须据实填写统一印制使用的书刊批发经营购销单。

第三十六条图书报刊经营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一证多家经营。

第六章音像制品管理

第三十七条除国家批准的音像出版、复制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版和复制音像制品进行销售、出租或营业性放映。

第三十八条设立音像制品出版或复制单位,必须经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出版或者复制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设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经营单位,必须向市或县(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

第四十条音像制品的零售、出租,必须从持有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的批发单位购买、租赁。

第四十一条音像制品出版、发行和批发单位举办音像制品展销、展览以及视听观摩等临时性活动的,必须向当地的市或县(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设立录像或激光视盘放映单位,应当报县(市)或区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初审,由市或县(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放映许可证。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违反第十二条规定,无证收费或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的,由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未经文化市场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超出核准登记项目范围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由文化市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经营物品及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经营者违反第十六条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

(二)违反第(二)、(九)项规定的,由文化市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和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三)违反第(三)、(五)项规定的,由文化或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四)违反第(四)、(六)、(十二)项规定的,由文化或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八)项规定的,由物价部门责令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并处以非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第(十)项规定的,由文化市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七)违反第(十一)项规定的,由文化市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转包、转租双方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消费者违反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文化娱乐场所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限期达标;限期内仍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音像制品和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实施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的,必须报经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法定代表人批准。

罚没财物管理按照《x市罚没财物和追缴赃物管理办法》执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文化市场主管部门吊销《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的,并会同公安、物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收回《消防安全合格证》、《物价收费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场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做好公司产品的宣传、推广、销售以及公司的形象宣传,提高工作效率,并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特制定本制度。所有市场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二、市场部管理制度

1、市场部人员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薄利多销,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2、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严守公司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合同法,严肃公司的合同使用,施行合同领用登记手续,采用合同编号。未经公司许可,市场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誉开展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否则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4、市场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将该年度业务进展情况及合理化建议上报公司,并交市场部主管人员存档。

5、业务人员出差应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6、每次业务签订之前必须先向公司汇报业务进展及具体情况,以便保证供货等相应条件的可行性。合同签订后将原件交公司存档,并及时将具体要求等反馈给公司及相关部门。

7、打电话时要使用普通话,用语礼貌、得体。不得因私事拨打长途,不得拨打信息台等无聊电话。

8、业务人员如要调走,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公司写辞职报告,将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帐务清算并将本人业务工作进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场部主管人员签字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为离职处理,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9、业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现场销售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场部工作制度

1、负责公司产品销售策略的制定、实施以及市场开拓。

2、市场信息、行为的及时收集与反馈,市场预测。

3、新产品、新市场的策略制定。

4、各类项目的承接、组织招投标、合同签订和款项回收。

5、不断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管理体系;维护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7、及时进行款项回收工作,并按期提交回收报告;承担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回款不及时的责任。

8、销售工作的监察与评估。

9、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

四、市场部岗位职责说明书

工作内容:

1、组织编制公司年、季、月度销售计划及销售费用预算,并监督实施;

2、组织公司产品和竞争对手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情况的调查,综合客户的反馈意见,组织市场调查分析,市场机会开拓和合作伙伴开发;撰写市场调查报告,提交公司管理层;

3、编制与销售直接相关的广告宣传计划,提交总经理;

4、组织下属人员做好销售合同的签订、履行与管理工作,监督销售人员做好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5、制定本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下属人员的执行情况;

6、组织对公司客户的售后服务,与相关部门联络以取得必要的支持;

7、对下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8、组织建立销售情况统计台账,定期报送财务统计部。

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市场营销、企业管理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培训经历:◆受过管理技能开发、市场营销、合同法、财务基本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经验:8年以上市场管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市场经理工作经验。 技能技巧:

◆对市场营销工作有较深刻认知;

◆有较强的市场感知能力,敏锐地把握市场动态、市场方向的能力; ◆有密切的媒体合作关系,具备大型活动的现场管理能力; ◆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优秀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态度:

◆工作努力,积极进取,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高度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较强的观察力和应变能力。

直接下属间接下属晋升方向轮转岗位

五、市场部岗位职责

1、市场总监(cmo)

直接上司:总经理

主要工作:根据市场信息的变化为公司制定长远营销战略规划以及月度市场推广计划(促销等手段)并负责配合销售总监推广实施。

岗位职责:(具体工作)

(1)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总体发展计划以及战略目标(销售目标+财务目标);

(2)为公司提供准确的行业定位,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反馈;

(3)制定和实施年度市场推广计划和新产品开发计划(依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要提出合理化建议);

(4)依据市场变化要随时调整营销战略与营销战术(包括产品价格的调整等),并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最新产品知识与市场知识的培训;

(5)制定公司品牌管理与发展策略,维护公司品牌;

(6)管理、监督和控制公司市场经费用使用情况。

职位要求:(市场总监不仅策划能力、战略规划能力强还要具有项目组织实施的团队指挥能力)

◆对市场营销工作有深刻认知,有较强的市场感知能力、敏锐地把握市场动态、市场方向的能力;

◆密切的媒体合作关系,具备大型活动的现场管理能力; ◆工作努力,积极进取,责任心强;

◆高度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出色的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建设能力、组织开拓能力;

◆较强的观察力和应变能力。

2、市场部经理

直接上司:市场总监

主要工作:组织部门人员完成市场策划工作,监督管理销售部门的工作进度。

岗位职责:(具体工作)

(1)组织编制公司年、季、月度销售计划及销售费用预算,并监督实施(为销售部设计指标);

(2)组织公司产品和竞争对手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情况的调查,综合客户的反馈意见,组织市场调查分析,市场机会开拓和合作伙伴开发;撰写市场调查报告,提交公司管理层;

(3)编制与销售直接相关的广告宣传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4)制定本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下属人员的执行情况;

(5)对下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6)组织建立销售情况统计台账,定期报送财务统计部。

职位要求:

◆对市场营销工作有较深刻认知;

◆有较强的市场感知能力,敏锐地把握市场动态、市场方向的能力; ◆有密切的媒体合作关系,具备大型活动的现场管理能力; ◆工作努力,积极进取,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高度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较强的观察力和应变能力。

3、市场策划主管

直接上司:市场部经理

主要工作:为公司制定战略规划并书写所有的大型策划文案(以整合营销策划为主、渠道管理为主)(负责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以及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的所有市场营销策划工作)

岗位职责:(具体工作)

(1)研究市场的宏观方面的信息,包含市场动态、技术发展动态、国家与地方政策变化及趋势等,并收集产品与市场信息;

(2)设计、建立与维护公司产品品牌的定位,设计与实施具体市场方案;

(3)组织、编制大型市场规划、设计方案;

(4)编写方案设计报告、实施方案报告;

(5)独立完成广告策划案、品牌推广方案;

(6)指导制作各种宣传材料、产品说明书、销售支持材料等。

职位要求:

◆熟悉公司产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行情;

◆能够独立组织制定市场规划、市场销售策略、产品拓展等工作; ◆有大型项目的市场拓展和销售工作经验及商务谈判经验; ◆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具有较强的表达、理解与公关能力;

◆积极主动、性格开朗、讲效率、乐于接受挑战。

4、市场拓展经理(主管)

直接上司:市场部经理

主要工作:公司市场策划部大型活动策划的实际实施与指导工作(负责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以及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的所有市场营销策划的指导实施工作)

岗位职责:(具体工作)

(1)规划、组织、实施、协调公司市场策划及广告业务;

(2)把握市场动态,制定产品拓展的.整体策略并予以实施;

(3)组织落实市场运作的年度、月度计划;

(4)定期提交市场拓展情况报告和市场分析报告;

(5)组织实施试销售,建立价格体系;

(6)协调与市场拓展部合作、开展工作的所有公司内与公司外的人际关系。

职位要求:

◆对市场营销工作有较深刻认知;

◆有较强的市场感知能力,敏锐地把握市场动态、市场方向的能力; ◆具备业务规划能力;

◆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优秀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

5、促销主管

直接上司:市场部经理

主要工作:书写促销计划,并监督实施促销计划(以节日促销,现场终端促销为主)

岗位职责:(具体工作)

(1)根据公司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年度、季度、月度以及节假日的各种促销活动;

(2)拟订各种促销方案,并监督各种促销方案的实施与效果评估;

(3)指导监督各区域市场促销活动计划的拟订和实施,制定各市场促销活动经费的申报细则以及审批程序,并对该项程序予以监督;

(4)设计、发放、管理促销用品;

(5)协调各区域进行销量的分析并提出推进计划;

(6)制定不同时期,不同促销活动的各项预算,并依据预算控制促销经费的使用。

职位要求:

◆具备良好的客户意识以及业务拓展能力; ◆熟悉公司产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行情; ◆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独立工作能力强,有一定领导能力;

◆出色的表达能力和说服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学习能力强,有责任心。

6、公关主管

直接上司:市场部经理

主要工作:主持制定与执行市场公关计划,监督实施公关活动

岗位职责:(具体工作)

(1)主持制定和执行市场公关计划,配合公司项目策划公司对外的各项公关活动;

(2)监督实施市场公关活动,与有关部门企业进行良好的沟通;

(3)定期提交公关活动报告并对市场整体策略提供建议;

(4)开展公众关系调查,并及时调整公关宣传政策;

(5)向外部公众宣传解释公司有关情况,策划主持重要的公关专题活动,协调处理各方面的关系;

(6)建立和维护公共关系数据库、公关文档;

(7)参与制定及实施公司新闻传播计划,实施新闻宣传的监督和效果评估;

(8)提供市场开拓及促销、联盟、展会、现场会等方面的公关支持,协助接待公司来宾。

职位要求:

◆对市场营销工作有较深刻认知;

◆有较强的市场感知能力,有敏锐地把握市场动态、市场方向的能力;

◆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高度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较强的观察力和应变能力,优秀的人际交往和协调能力,极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7、广告企划主管

直接上司:市场部经理

主要工作:策划设计广告、制作广告、ci设计实施以及终端pop美工等

岗位职责:(具体工作)

(1)开发和维护公司与政府有关机构、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

(2)组织企业各种资格认证、技术鉴定、政府科研基金申请申报、各种荣誉申报等工作;

(3)协助组织公司市场活动;

(4)协助创建企业品牌,传播企业文化;

(5)主持公司媒体公关活动,制定并组织执行媒体公关活动计划;

(6)负责竞争品牌广告信息的搜集、整理,行业推广费用的分析,主持制定产品不同时期的广告策略,制定年、季、月度广告费用计划;

(7)正确地选择广告公司,督导广告及制作代理公司的工作;

(8)进行广告检测与统计,及时进行广告、公关活动的效果评估。

职位要求:

◆对市场营销工作有较深刻认知;

◆熟悉业务策划活动程序;

◆熟悉企业项目投标、竞标流程及运作者优先考虑。

8、产品主管

直接上司:市场部经理

主要工作:主要工作是了解同类产品的市场动态以及根据市场信息的变化大胆设想未来产品的发展趋势(畅想未来产品,为生产部门提供设计思路)

岗位职责:(具体工作)

(1)制定竞争对手、行业信息、公司产品信息等市场调研计划,全面展开市场调研工作;

(2)分析总结调研信息,确定调研结果,为公司的总体战略制定提供相关依据;

(3)策划、组织市场活动,安排公司产品宣传,并反馈总结所有信息、收集和应用产品市场信息;

(4)策划新品的上市和已有产品的更新换代,包括:计划的制定、实施,广告创意,宣传文章的撰写及活动的策划、实施;

(5)协助销售部门的销售工作,维护供方关系。 职位要求:

◆熟悉所在产业、行业的生产过程;

◆具备宏观规划能力,优秀的信息分析能力; ◆具备较强的口头及书面沟通能力和商务洽谈能力; ◆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积极主动、灵活应变、认真负责;

◆沟通协调能力强;

◆工作态度认真,能在较大的压力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作风踏实严谨。

9、市场调研主管

直接上司:市场部经理

主要工作:制定、实施各项市场调研计划以及市场调研项目,为相关部门人员提供所需的市场信息支持。

岗位职责:(具体工作)

(1)制定市场调研计划,组织策划市场调研项目;

(2)建立健全营销信息系统,为本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信息决策支持;

(3)协助市场部经理制定各项市场营销计划;

(4)组织进行宏观环境及行业状况调研,对企业内部营销环境、消费者及用户调研;

(5)制作调研报告,并向管理层提供建议;

(6)收集各类市场情报及相关行业政策与信息。 职位要求:

◆熟练掌握调研方法与分析工具;

◆熟练使用各种统计分析软件;

◆熟练掌握市场研究项目的设计、管理、研究和客户服务; ◆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有敏锐的市场眼光;

◆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 ◆积极主动、性格开朗、讲求效率、乐于接受挑战; ◆沟通协调能力强;

◆工作态度认真,能在较大的压力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作风踏实严谨。

三、市场部经理助理职责

1、服从市场部经理领导,及时完成下达任务。

2、协助市场部经理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3、协助市场部经理制订销售政策及销售管理制度。

4、审核业务往来单位。

5、对市场监察、客户问题处理,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市场调查与预测与策划负有指导责任。

6、协调内部各部与本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7、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业务主办职责

⒈、完成市场部经理下达的销售任务,负责辖区内客户的开发、进货、回款。

⒉、协调企业与客户的关系,保证销售渠道畅通与稳定,准确掌握产品销量。

⒊、制订月销售计划,报市场部经理,协助市场部制订阶段性销售计划。

⒋、及时反馈市场信息情报,向市场部提出合理化建议。

⒌、遵守企业销售管理制度,服从市场部经理的领导,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工作。

⒍、保守企业商业机密。

⒎、离开本工作岗位前将所负责销售产品货款收清,并完成所有工作交接。

⒏、宣传、介绍和推广企业产品(医、患、商),树立良好的产品形象、品牌形象、企业形象。

⒐、对所销售的产品负责。

七、客户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⒈、服从市场部经理领导,按要求完成下达任务。

⒉、根据业务员反馈的客户资料经市场监察人员核实后,据<客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客户档案。

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⒋、根据信息反馈管理人员及市场监察人员、业务员提供的资料及时更新客户档案。

⒌、客户档案评估,及时、准确向市场部经理提供依据。(或:非现款交易方式应经历“签字”程序)

⒍、其他临时性相关工作。

八、信息反馈管理人员职责

⒈、服从市场部经理的领导,按要求完成下达任务。

⒉、接待客户,解答客户疑问。

⒊、处理客户不满,向市场部经理汇报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问题。

⒋、经常与业务员及客户保持联系,及时处理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⒌、搜集业务人员、客户对企业销售政策、销售策略、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信息。

⒍、建立信息反馈资料库,建立信息反馈通报制度。

⒎、定期将搜集的反馈信息总结整理,汇编为报告,上报市场部经理及公司领导。

⒏、保守商业机密。

⒐、其他临时性工作。

九、市场监察人员职责(可由信息反馈人员兼任或此二项合并)

⒈、服从市场部经理的领导,按要求完成下达任务(或可直接向公司领导负责)。

⒉、对销售政策的确实施行,销售人员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和考评,作为市场部经理考评业务员业绩的依据之一。

⒊、对商业客户的资信能力进行考评,定期访问客户。

⒋、对反馈信息的处理和解决负有监督和执行职责。

⒌、对销售人员的市场开发及其能力培养负有传、帮、带的义务。

⒍、定期深入市场进行调研,并向市场部经理及公司提交调查报告。

⒎、保守商业机密。

⒏、其他临时性相关工作。

十、发货(内勤)人员职责

⒈、服从市场部经理的领导。

⒉、严格执行<发货管理制度>。

⒊、负责将市场部的有关指令,文件及资料发放到各片区经理及业务员手中。

⒋、根据盖有发货专用章及市场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发货。

⒌、建立发货与退货台帐,根据市场部经理及助理的指令及时将货物发往各指定市场。

⒍、发货前根据发货单据核对发货品种、规格、数量、发货单位及地址等内容,核对无误后按时、按量、及时、准确发货。

7、发货后根据货运回执复印件(厂方送货的应有客户签收的送货单)登记入帐,并及时将运单寄交客户,同时通知业务员。

⒏、及时取回各类退货,登记入帐并详细记录退货原因。

⒐、发货单应由业务员签字负责,特别是在无合同销售时必须有业务员签字负责。

10、每月按时整理原始单据装订成册,建档管理。

11、每月定期(26日)向市场部经理及助理递交当月发货及存货情况的书面报告。

12、做好市场部业务电话登记工作。

13、保守商业机密。

14、其他临时性工作。

十一、起票人员职责

⒈、服从市场部经理的领导。

⒉、根据销售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等填写调拨单(或发货单),业务员签字后报市场部负责人审批。

⒊、现款现货业务应到财务部门交清货款后凭财务部门出具的现金收讫凭据开具产品调拨单;或先起票,由财务部门派专人随货同行,收款后交货。

⒋、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分设总帐及明细帐。往来客户应按<客户资信能力分类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分类管理。

⒌、每旬与财务部门核对台帐,及时掌握回款情况;随时掌握产品库存情况。

⒍、每月25日向市场部经理及助理递交当月发货及存货情况、回款情况的书面报告。

⒎、每月按时整理原始单据及合同,装订成册,建档管理。

⒏、填写票据及登记台帐应做到字迹工整清晰、准确无误,不得随意涂改。

⒐、保守商业机密。

10、其他临时性工作。

市场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交通管理,维护市场内交通秩序,根据交管部门的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实行严格控管系统服务,堵疏结合的管理办法。

1、市场内的交通秩序、交通管理,由市场管理处负责,接受交管部门指导,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盗窃等移交交管部门处理,市场管理处要积极配合。

2、所有经营者及业主车辆均须驶入指定地点。

3、市场设立门卫24小时值班,特殊情况入区的`机动车辆,实行严格出入登记手续。

4、巡逻护卫要经常巡视车辆进入情况,指挥行使、停放、维护秩序,督促车辆办完事后及时离开。

5、进入停车场的机动车驾驶员,要服从车管员的指挥,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觉维护车辆秩序,停车程序按《停车场管理规定》执行。

6、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指定地点,其他地方不得乱停乱放。

市场管理制度15

(一)职务名称:

策划主管

(二)直接上级:

市场部经理

(三)直接下级:

(四)职能范围:

协助市场部经理,完成品牌管理、产品规划、年度规划、宣传品文案策划、促销活动的策划、各种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市场督导、广告媒体计划、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直接责任:

1、负责产品规划工作

2、负责产品标签的整体设计工作,并指导平面设计师完成。

3、负责各类宣传、促销物品的策划、制作工作。

4、负责公司产品开发、宣传推广方式、行业营销模式发展、行业产品发展方向、行业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工作。

5、负责公司各项政策、促销活动执行的督导、检查工作。

6、根据需要,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信息并加以整理、分析、反馈。

7、负责新产品推广文案工作。

8、负责对同行类产品、宣传品及其他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

9、负责档案资料的妥善保管。

(六)工作难点:各类文案的策划工作。

(七)工作禁忌:脱离市场、闭门造车、各项计划缺乏可执行性,文案文理不通、重要内容遗漏缺失。

(八)职业发展方向:

市场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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