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慢病科管理制度(热门两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保慢病科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保慢病科管理制度1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目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为预防和控制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为了加强我乡慢性病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成立以院长、预防保健组长和医疗服务组人员组成的'慢性
病管理小组,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报告对象
辖区内有常住户口的居民
三、报告单位
各村卫生室、卫生院各科室
四、报告内容
糖尿病确诊为糖尿病的病例高血压病例(单指原发性高血压)。
五、病例个案收集方法
1、医疗机构
报告卫生院、各村卫生室确诊新发Ⅱ型糖尿病病例、高血压病例。
2、漏报调查
通过医院漏报调查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及时填写报告卡补报。
3、主动搜索与体检发现给35岁以上的居民测量血压,接合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发现病例及可疑病例,应做好报告登记或劝其及时诊治。
六、报告程序和报告要求
1、门诊医生发现糖尿病病例、高血压病例,由接诊医生填写相应的发病报告卡,并在门诊日志上签上相应的慢性病已报签章,在24小时内登记到高血压、糖尿病发病登记册,由疾病防制科收集发病登记册,检查填写质量,每月5日前输入到高血压电子管理录入表。
2、医院漏报病例由医院防保人员负责查漏,由接诊医生补填发病报告卡和高血压发病登记册。补卡后及时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及时报送区疾病控制中心。
3、疾病防治于每月28日前向区疾病控制中心上报本辖区内上述慢性病的发病报告统计表。
七、奖惩办法
1、对认真学习执行慢性病管理制度,正确诊治和报告慢性病,全年成绩优良者除给予精神表彰外,年底作为考核评比先进条件。若违反慢性病管理制度可一票否定之。
2、对慢性病报告不认真执行,查出迟报1例扣10元,漏报一例罚30元。
医保慢病科管理制度2
慢性病和死亡病人的监测是公共卫生管理的内容之一。为加强我院对主要慢性病、死亡病人的监测和报告,根据《浙江省卫生监测统计报告管理规定》和《浙江省20xx年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我院的'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科室公共卫生管理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死亡病人的报告责任人。
二、报告范围:糖尿病、冠心病急性发作(包括①急性心肌梗死②心性猝死③其他类型的冠心病)、脑卒中发作(①蛛网膜下腔出血②脑出血③脑血栓形成④脑栓塞及未分类脑卒中)、肿瘤(新发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死亡病例(包括住院和门急诊的死亡病例)。
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四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在24小时内向防保科报告,防保科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四、凡在本院死亡的病例,包括门急诊、住院死亡的病例,经管医生要及时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其中二联交给家属,一联交给防保科,防保科收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审核合格后作好登记,及时网络直报,次月5日前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报市疾控中心。
五、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六、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院感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奖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扣奖。